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制定并印發《關于開展創建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活動的工作方案》要求,省級食安辦、食藥監局將在“國標”的基礎上,依照實際情況制定“省標”細則,以此作為示范超市考評基準。企業按照自愿原則,在省、市、縣三級食安辦動員和指導下報名參評,最終的申報名單將報由省級食安辦、食藥監局進行確認。
省級食安辦、食藥監局將在今年11月向全社會公示首批示范超市名單,并對獲評單位發放由國務院食安辦、食藥監總局統一規定規格、式樣的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牌匾。從2018年起,已掛牌的示范超市每年定期開展復核,一旦發現不符合授牌標準以及發生重大食品安全問題將予以摘牌,待整改到位兩年后才可重新申請參評。